问题 | 没有居住证的人如何在异地续签? |
释义 | 法律分析:居住证到期了续期需要准备好当地的居住证及本人身份证,到所属地的户籍派出所办理居住证签注业务。原居住证遗失的,需要缴纳20元的工本费。如果居住证过期很长时间,也是可以续签的,但是间隔时间不得超过90天。如果间隔时间超过90天,则不能进行为连续,需要重新开始计算。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暂停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根据《居住证管理办法》规定,居住证有效期满的,持证人须在期满前三十日至期满后十五日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社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办理延期手续。未按期办理延期手续的,停止计算连续居住期限。续办事宜有:1、续办居住证,应在居住证到期前1个月之内,到原材料申报点,办理续办。2、原居住证有效期到期后,自动作废。3、所有的申报材料均需核对原件。4、申报材料须本人或单位人事部门人员递交,其他人员不得代办。法律依据:法律依据:《流动入口服务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 居住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持证入应当在有效期满前三十日内,持有关证明材料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街道流动入口服务管理机构办理延期手续。衍生问题:衍生问题:居住证是什么?居住证是国内的一些发达城市模仿发达国家类似于“绿卡”制度的尝试,为中国制定的技术移民办法,最终形成中国国家“绿卡”制度积累了经验。持有居住证者,可享受当地居民的待遇。居住证制度既保护了流动人口在当前工作居住地的社会福利待遇,又保护了流动人口在原籍的应有权益,保障了来去自由,自由流动,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工作居住证续签怎么申请 工作居住证续签的申请应由持证人填写签注申请表申请续期,工作人员核对、信息系统后台比对后比对系统一致的当场打印签注信息,居住地址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变更居住地址信息,比对核定不一致的不予签注。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长期居住证怎么才能自动续签? 网上续签居住证的流程是:持证人登录当地居住证服务平台自助进行网上签注申请即可。持证人应当在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两年内,申请补办签注进行续期,自签注之日起,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实行签注制度,每年签注一次,逾期不签注或者签注有效期满的使用功能终止。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我的居住证过期快一个月了可以续签吗? 居住证过期3年了可以续,但是在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期限内,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居住证到期,续签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居住证续签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居住证原件,在居住证有效期满前30日内办理延期手续。3、相关的居住证明。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居住证办理续签流程是什么:1、续办居住证,应在居住证到期前1个月之内,到原材料申报点,办理续办;2、原居住证有效期到期后,自动作废;3、所有的申报材料均需核对原件;4、申报材料须本人或单位人事部门人员递交,其他人员不得代办。:《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居住证续签信息哪里能看到? 办理居住证续签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居住证原件,在居住证有效期满前30日内办理延期手续。3、相关的居住证明。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第十一条居住证损坏难以辨认或者丢失的,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换领、补领手续。居住证持有人换领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该内容由 张娇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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