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职业年金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补充养老保险的一种形式,凡是缴纳了职业年金的机关事业单位和工作人员,其工作人员在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时,除了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以外,还要享受职业年金待遇。基本养老金和职业年金构成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 职业年金的缴费基数和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一致,由机关事业单位和工作人员个人按比例缴纳,总的缴费比例为12%,其中机关事业单位缴纳8%,工作人员个人缴纳4%,和养老保险一样,以本人的实际工资作为缴费基数,每月在本人的工资中代扣代缴。比如自己的月工资是8000元,除了要缴纳640元的养老保险以外,还要缴纳320元的职业年金,还要缴纳医疗保险(含生育险)、住房公积金等,其中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要缴纳失业保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