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搭车出了意外车主要负责任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一、搭便车的行为只能适用于机动车辆,非机动车如电动车不适用相关规定; 二、机动车使用人不能向搭车人索要报酬,如果要求支付钱财和物品即为盈利行为,但搭车人赠与使用人的钱财或者物品也为善意无偿搭乘,适用上述规定。 三、搭车人的乘车行为必须经过车辆使用人的同意,未经过同意上车的不成立善意搭乘行为,出现交通事故责任自负。 四、搭车人明知机动车存在超载或者驾驶员酒后驾驶和无证驾驶等危险行为的,仍然搭乘造成交通事故的,应当适当减轻机动车使用人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条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 第三条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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