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赠与使用权房怎么继承 |
释义 | 法律分析:办理土地使用权的继承和赠与必须先到市公证处办理公证,再到市房屋交易所办理房屋的所有权继承和赠与后,持原来的土地使用权、继承或赠与的房屋所有权证、公证处的公证书等资料到市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使用权的继承和赠与。如不能提供被继承人父母死亡证明的,必须有市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将按公证书的内容为土地使用权人办理土地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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