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规定居间合同法律规定 |
释义 | 居间合同法律规定如下:居间合同是委托人支付报酬、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的合同。其中,居间人是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报告信息机会或提供媒介联系的中间人。 居间合同法律规定 《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四条至第四百二十七条,对居间合同的定义、居间人向委托人如实报告的义务、居间人违反如实报告义务的违约责任、居间费用的支付等问题作了规定。在订立居间合同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应当在合同中载明所委托居间从事的活动内容,包括种类、范围和要达到的要求,给付酬金的数额、方式和时间。(2)居间人应当如实向委托人说明自己能够做到什么程度、需要什么条件完成委托人的委托事项。(3)合同中应当订明违约责任条款。(4)居间合同的主体具有特殊性。法律和法规对居间人的资格作出了限制。这在签订合同时委托人应当审慎检查。 居间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 居间合同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只对中介合同有相关规定。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法律对居间合同居间费用有明文规定吗 法律对居间服务费没有明确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自由约定,服务费一般会在合同里面有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六条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后,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居间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 法律对居间合同有什么规定 法律对居间合同没有规定,只对中介合同有规定。其合同标的不是法律行为,而是介绍订约的劳务;中介人在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中既非当事人,亦非任何一方的代理人,而是中间媒介人;中介合同是有偿合同,中介人只有在中介产生有效结果时才可请求报酬给付。 居间合同中关于报酬的法律规定?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该内容由 嵇小函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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