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判刑4年若减刑至少2年出狱。即所谓的“刑期过半”。多数监狱在办理减刑假释时,除了得分、行政奖励等条件外,还要求在监狱服刑一年以上,这样的话除去进入监狱之前在看守所的时间之后,判刑四年的话能在刑期过去三年的时候减刑或假释出来,就已经算是很快的。 减刑,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罪犯,按照刑法规定,服刑期间悔罪态度好,认真遵守监规、接受劳动、教育改造的是可以减刑的,有立功表现的,也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就应当减刑,减刑须经法定程序。所以罪犯被判刑后,依照正常情况,都可以减刑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八条 【减刑的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