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入股与分红有什么联系 |
释义 | 1、农民每年依照《入股(股份合作)合同》按股份分红,拿土地入股的农民可以组织起来推选股东代表,按《公司法》的规定进入开发企业的董事会,行使股东权利。土地入股,是指土地权利人将土地使用权和投资者的投资共同组成一个公司或经济实体。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处理社员私有土地的办法。对社员入社的土地,根据其常年产量评定为若干股,作为交纳股份基金和取得土地分红的依据。评定社员入社土地的产量,主要根据土地的质量和实际产量,以使每个社员的利益不受损害。土地入股并没有改变土地私有制,但土地所有权已与使用权相分离,为进一步过渡到土地公有制奠定了基础。2、土地入股让农民成了“产业股东”的做法,好就好在“双赢”上:既维护了开发企业的利益,避免了农地短期流转影响开发企业的投资热情,而农民成了股东,容易与开发企业结成利益共同体,更利于规模农业的稳定持续发展。同时,又确保了当地农民的长远利益。首先,土地虽然流转了,但农村原有的以土地和乡村文化为核心的社会关系并未破碎,农民“还能在家门口种自己的地,赚公司的钱”;其次,农民每年按股份分红,为长远生计提供了“保险带”;更为重要的是,拿土地入股的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得到了加强,可推选股东代表,按《公司法》的规定进入开发企业的董事会,行使股东权利,履行农民收益兑付的监管职能。 土地投资入股最新政策有哪些 《公司法》规定: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第一百七十九条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土地入股合作年限有规定吗 土地入股的合作年限没有规定,但是需要在土地使用权年限内进行入股。土地入股,是指土地权利人将土地使用权和投资者的投资共同组成一个公司或经济实体。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处理社员私有土地的办法。对社员入社的土地,根据其常年产量评定为若干股,作为交纳股份基金和取得土地分红的依据。评定社员入社土地的产量,主要根据土地的质量和实际产量,以使每个社员的利益不受损害。土地入股并没有改变土地私有制,但土地所有权已与使用权相分离,为进一步过渡到土地公有制奠定了基础。 土地入股合作社怎么折价 在以往的土地流转中,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法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开发企业,一般采取给予农民一次性的货币补偿办法,其结果是通过“一锤子买卖”造就了农民的“一夜暴富”,这实质上是对农民生存发展权的买断和透支,并不符合农民的长远利益。对农民而言,土地不仅承载着生产资料和社会保障的双重功能,还承载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方式。土地通过流转让开发商取得了承包经营权,虽然农民一时得了点甜头,但这意味着农民与传统的农业生产方式、农村生活规律的剥离和割裂。如果得到货币补偿的农民不善于投资和理财,不拥有自我就业、自我发展的能力,只是满足于打打麻将、混混日子,总有一天会坐吃山空、由富返贫,甚至于诱发严重的社会问题。 土地入股农民能占多少 土地入股农民能占百分之几十?关于土地入股这个事情有个简单的算法。土地根据目前的价格折算成多少钱,你们这个项目总投资是多少,土地折算出来的价格占总投资的比例就可以算成多少股份。由于土地是不动产同时又是项目建设必须的,如果项目流产了, 土地还是入股的那个股东的。所以,股份占比不应太高也不能太低。参考以上意见你和另一个股东协商吧 以土地投资入股要缴纳多少土地增值税 若母公司应按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时,母公司按土地的成本价投资子公司,可被认定为未按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税务机关可合理调整应纳税额。若子公司不是从事房地产开发,母公司转让土地使用权可免征土地增值税;若子公司从事房地产开发,母公司应按《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以及相关规定:“(一)对取得土地或房地产使用权后,未进行开发即转让的,计算其增值额时,只允许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的地价款,交纳的有关费用,以及在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二)对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投入资金,将生地变为熟地转让的,计算其增值额时,允许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的地价款、交纳的有关费用,和开发土地所需成本再加计开发成本的20 %以及在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等相关规定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 该内容由 曲兴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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