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定金条款作废的情形有: 1、当事人协商约定解除合同的; 2、因为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得合同解除; 3、合同中约定了解除定金条款的条件或期限,自条件成就时或者期限届至时。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一、定金应以什么形式约定 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定。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当事人应在定金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根据有关规定,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二、预收款到账可以退回吗 预收款可以退。预收款项不是定金。预收账款是指企业向购货方预收的购货订金或部分货款。而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