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所谓公诉案件是指由各级检察机关依照法律相关规定,代表国家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提起诉讼的案件。刑事诉讼中的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审查的案件,以及对于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已涉嫌构成犯罪,依法应当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从而提请人民法院进行审判的诉讼活动。自诉案件即自诉人提起诉讼的案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自诉的范围如下: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在一定的条件下,公诉可以转为自诉案件。公诉转自诉案件的条件:1.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排除侵犯民主权利的案件)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