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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院上级行政管理部门是那里
释义
    法院是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管理的,它只接受同级或上级人大监督管理,是一个独立的司法机关。只接受检察院的监督。即使是他的上级法院也无权对其进行管理职能指导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第四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第五条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禁止任何形式的歧视。第六条人民法院坚持司法公正,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遵守法定程序,依法保护个人和组织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尊重和保障人权。第八条人民法院实行司法责任制,建立健全权责统一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
    下面是法院审判工作的工作原则:
    法院的工作原则。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对于一切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社会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有任何特权。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人民法院对于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的当事人,应当为他们翻译。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杂居的地区,人民法院应当用当地通用的语言进行审讯,用当地通用的文字发布判决书、布告和其他文件。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被告人除自己进行辩护外,有权委托律师为他辩护,可以由人民团体或者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或者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公民为他辩护,可以由被告人的近亲属、监护人为他辩护。人民法院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指定辩护人为他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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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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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7 1:4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