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签订居间协议后所交付的一般属于定金,一方违约后定金存在没收或双倍返还的效力。因为居间协议仅是对房屋买卖内容的简单描述,若双方在买卖合同签订时,无法针对买卖合同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则属于不归责任何一方的法定事由,这时可以主张定金返还。如果意向金没有注明是房屋定金可以要回,注明了是购房合同定金则困难。如果不是定金,可以要回。意向金,可以要回。如果意向金转为了定金,就不能要回。 意向金是买方购买房屋的意愿表示。在意向金还没有转为定金之前,购买人随时可以拿回意,而买卖双方成功交易,意向金通常会转为购房款;倘若交易失败,有部分卖家和中介会把这部分意向金看作是购房者支付的定金,不予退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