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一个月后,一方缺席是否会影响离婚程序? |
释义 |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申请提交后30天内,任何一方不同意离婚,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如果30天后仍未撤回申请,双方需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否则视为撤回离婚申请。 法律分析 申请离婚满一个月以后一方是不可以不到场,根据法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述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拓展延伸 在离婚程序中,如果一方缺席,会对整个程序产生影响。如果缺席方是原告,法院可能会要求其重新提交申请,并重新开庭;如果缺席方是被告,法院有可能会判决离婚并对财产、抚养费等进行判决。因此,建议双方都要全程参与离婚程序,以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如果确实有特殊情况导致无法参加庭审,可以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说明原因并请求延期或改期开庭。在离婚程序中,双方都应该遵守法律程序,尊重法院裁决,以达成公正、合理的离婚协议。 结语 申请离婚满一个月后,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否则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缺席方可能会对整个程序产生影响,建议双方全程参与离婚程序以避免麻烦。如确实无法参加庭审,可以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双方应遵守法律程序,尊重法院裁决,以达成公正、合理的离婚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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