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签收快递,视为对邮件内容的确认,签收后发现货物破损的,快递公司不承受赔偿职责。 2.如认为隶属快递公司运输职责的,需要有证据证实系快递运输导致破损。如不能提供证据证明系快递公司运输导致的,快递公司不承受赔偿职责。收件人能够联系发件人按两方之间的商定进行处置。 法律依据: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 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 企业与用户之间未对赔偿事项进行约定的,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赔偿。对于未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