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妨害公务罪能撤销案件吗 |
释义 | 妨害公务罪可由司法或公安机关决定撤案,不可由公民申请撤案。撤案情形包括: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特赦免除刑罚;未告诉或撤回告诉;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死亡;其他法律规定免责。 法律分析 妨害公务罪可以撤案,但只能由司法机关或者公安机关决定撤案,公民不能申请撤案。 如果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相关机关会决定撤案: (一)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拓展延伸 妨害公务罪能否根据特定条件撤销?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妨害公务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涉及对公务人员履行职责的干扰和阻碍。一般情况下,妨害公务罪是不能被撤销的,因为它涉及到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损害。然而,在特定条件下,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赔偿损失或者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法院可以酌情考虑对其从轻处罚或者免除刑罚。因此,对于妨害公务罪的撤销,需要具备特定的条件和情节,才有可能得到法院的考虑和判决。总之,妨害公务罪的撤销并非易事,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作出判断和决定。 结语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妨害公务罪的撤销并非易事,只能由司法机关或者公安机关决定撤案。在特定条件下,如情节轻微、超过追诉时效、特赦免除刑罚等情况下,才有可能被撤销。妨害公务罪的撤销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作出判断和决定。因此,对于妨害公务罪的撤销,需要满足特定条件,才有可能得到法院的考虑和判决。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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