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文化站免费开放经费使用范围 |
释义 | 多功能厅、展览厅(陈列厅)、宣传廊、辅导培训教室、计算机与网络教室、舞蹈(综合)排练室、独立学习室(音乐、书法、美术、曲艺等)、娱乐活动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的免费开放;普及性的文化艺术辅导培训、时政法制科普教育、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公益性展览展示、培训基层队伍和业务文艺骨干、指导群众文艺作品创作等基本文化服务项目健全并免费提供;为保障基本职能实现的一些辅助性服务如办证、存包等全部免费。 国已实行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等免费开放。草案规定,公共文化设施还包括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科技馆、纪念馆、体育场、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农家书屋、城乡阅报栏(屏)、广播电视播出传输覆盖设施、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点以及其他建筑物、场地和设备。草案通过后,这些场所将免费或优惠对公众开放。 根据已经出台的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规定,文物建筑及遗址类博物馆并不在免费范畴之内。 一、文化站主要任务 1.传播文化、发展文化、繁荣文化、管理文化,引领先进文化方向。 2.运用一切艺术手段,对群众进行时政方针政策、思想道德教育和优良传统教育,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4.组织并指导群众艺术创作,开展群众文化工作理论研究和对外民间文化交流。 5.开展图书阅览,举办各类展览、讲座、培训等,普及科学文化知识,提高群众文化素质。编辑并推荐群众业余艺术创作作品和科普材料。 6.建立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开展数字化信息服务。 8.负责配送和管理村、街道等公共文化资源;执导村、街道的群众文体工作。 9.负责当地的文化市场管理。包括演出团体、民间艺术、图书报刊、摄影音像、电影电视、网吧球室等文体活动的组织、开展、指导和管理。 10.收集、整理、保护、传承民间文化遗产。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展示、宣传,指导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做好地方文物的保护和宣传工作,代表国家进行当地的文物保护和管理。 二、文化站设施建设和管理,夯实公共文化服务基础。 1、合理规划建设。 2、强化综合功能。 3、加强设施管理。 三、加强文化站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能力。 1、保证专职专用。 2、规范人员聘用。 3、加强岗位培训。 四、推进文化站体制机制创新,增强公共文化服务活力。 1、完善管理体制。 2、探索多渠道的公共文化服务机制。 3、创新群众文化活动载体。 【法律依据】: 《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五条 专项资金分为补助资金和奖励资金,其中:补助资金用于对东中西部地区“三馆一站”免费开放所需支出给予补助;奖励资金用于对“三馆一站”免费开放工作实施效果好的省份给予奖励。 第六条 “三馆一站”免费开放基本补助标准: (一)地市级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每馆每年50万元; (二)县级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每馆每年20万元; (三)乡镇综合文化站每站每年5万元。 基本补助标准可以根据文化事业发展需要和财力可能实行动态调整。 第七条 中央财政对东、中、西部地区分别按照基本补助标准的20%、50%和80%的比例安排补助资金,其余部分由地方财政负责安排。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补助标准,高于基本补助标准部分,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自行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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