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限公司股东不承担亏损这样的做法合法吗请问 |
释义 | 有限责任公司和合伙企业在股东责任承担上存在差异。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承担有限责任,以认缴的出资为限;而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盈亏承担的约定仅在内部有效。现行法律规定了按比例分享利润和承担风险的常见做法。 法律分析 首先要弄明白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合伙企业(也叫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承担有限责任,以认缴的出资为限。 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承担的是无限连带责任,在《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中对于盈亏承担的约定受法律保护,仅具有内部效力。 同理,对于内部约定利润由某一人全部享有,亏损由某一人承担都是有效的。现行两部法律解决了常人所想的按比例分享利润,承担风险的习惯做法。 拓展延伸 有限公司股东责任限制的法律规定及适用范围 有限公司股东责任限制是指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原则。根据法律规定,有限公司股东的个人财产通常不会受到公司债务的影响,他们只需承担其所持股份的金额作为责任限额。这种责任限制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经营亏损、债务违约等情况。然而,如果股东存在违法行为、滥用权力或违反公司法规等情况,法律可能会对其进行追责。因此,有限公司股东责任限制的法律规定及适用范围旨在保护股东的个人财产,同时也要求他们遵守法律和公司规定,不得滥用权益。 结语 根据《公司法》和《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承担有限责任,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内部约定在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中受法律保护,对于利润和亏损的分配也具有有效性。有限公司股东责任限制保护了股东的个人财产,但对于违法行为仍可能追责。这些法律规定旨在平衡利润分享和风险承担,确保股东遵守法律和公司规定,不滥用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九条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三十五条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