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级领导授意下级单位受贿罪怎么认定 |
释义 | 上级领导授意下级单位受贿罪的认定如下:本罪主体是国有单位,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侵犯的客体是国有单位正常管理活动和声誉,侵犯的对象是财物、回扣、手续费,客观方面表现为索取、收受他人的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或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行为。 一、单位受贿罪的主观构成要件和客观构成要件 1、本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国家机关、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和职能活动及声誉。;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上述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行为。3、主体是单位;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二、构成受贿罪的要件是什么? 构成受贿罪的要件是: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为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廉洁性; 2、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取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包括两种基本形式:索取贿赂的,收取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 3、主体要件: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4、主观方面: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三、什么情况下才构成行贿罪? 符合以下条件才会构成行贿罪: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和国家经济管理的正常活动;客观方面表现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或者在经济往来中,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前款所列单位,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受贿论,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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