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订婚,不是法律规定的必经程序,订婚没有法律效力,但法律也不反对,因此,订婚后女方提出分手,男方是不能通过法律要求索赔的。所购置的物品还属于男方,依法也不能要求女方赔偿。如果男方给付了女方彩礼,依法应退还。 一、男方悔婚可以要求退彩礼吗 男方悔婚的,彩礼应当全退。男方按照民间习俗向女方给付彩礼后,男方悔婚,不愿意和女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属于退还彩礼的法定情形,男方可以要求女方退还全部的彩礼,女方也应当将财产全部退还给男方,女方不退还的,男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给予支持。 二、民法典彩礼返还新规定 《民法典》彩礼返还的新规定:如果双方没有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那么男女二人分手后,男方可以要求女方已经给付的彩礼;如果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者是给付人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自己生活困难的,那么在离婚后,男方也可以要求女方退还自己给付的彩礼。 三、彩礼钱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彩礼钱不属于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因为彩礼钱是根据中国的传统婚嫁习俗,男方在结婚前赠送给女方的礼金,属于男方赠送给女方一定财产的行为,按照法律规定,应该为婚前赠与行为,应属于女方所有的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按照我国当前的司法解释规定,彩礼钱一旦赠送给女方后,一般男方不能要求女方返还,因为这是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除非是女方当时以欺骗男方结婚为由收取的等原因。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