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未礼让行人可能是处以警告或者罚款。礼让行人这项规定最主要的目的是为了保障行人的安全。如果行人在移动时,车辆也在行驶,确实是比较危险的行为。不过礼让行人也不能成为行人与电动车乱闯路口的理由,不仅需要司机的“车让人”,也需要行人的“人守规“。机动车主动停车让行但行人示意机动车先行的,行人在机动车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是中途倒退、折返的,行人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的等情形不宜认定为”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