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地方性法规可以设置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等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1、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2、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3、扣押财物; 4、冻结存款、汇款; 5、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综上所述,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规定地方性法规是可以制定行政强制措施的。如果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但对于地方性事务需要制定行政强制措施的,则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查封、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十条 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设定。尚未制定法律,且属于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事项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本法第九条第一项、第四项和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且属于地方性事务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本法第九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行政强制措施。 第九条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