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需要登报。如果原印章在工商备过案,或企业规模较大,资金往来量较大较多。那么: 1、到工商局办理遗失印章手续,凭工商开具的证明到公安局; 2、到公安局办理换章手续,包括遗失手续、换章重刻手续; 3、登报将原印章作废; 4、取得新章到公安、工商备案,并结销手续; 5、银行、税务、企业内部、有关业务单位印章启用备案。如果仅只是用于银行,那么,只办理银行挂失备案换章,保险起见,登报挂失一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十九条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第六十条 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六十一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