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张某年后找到新工作,于当年2月份入职,单位与其约定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结束后公司表示张某通过试用,与次月工资转正,但未签订劳动合同,张某在此期间多次向公司表示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均未作出表示,工作满1年时张某以未签劳动合同为由提出仲裁主张公司支付12个月的双倍工资。  上述案例中张某的行为的主张能得到支持吗,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未签订合同的劳动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自第二个月起至一年的2倍工资。因此上述案例中张某仅能得到11个月的双倍工资。如张某入职第一年合同到期后,第二年未签订合同,此时不得向公司主张双倍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