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欠款,他是公司法人,能执行公司吗? |
释义 | 不可以执行公司财物。公司法定代表人个人的债务并不属于公司债务,应由法定代表人个人承担,所在公司不承担责任。所以,如果是公司法定代表处个人欠款,且没有证据可以证明公司应该对该欠款承担责任的,则应由法定代表人个人负责偿还,不能执行公司财物。 一、有限公司注册需要几个人 有限责任公司分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多人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与监事会,只保留执行董事、总经理、监事人这三个职位。如果需要设立董事会及监事会,董事会人员不得小于三人,监事会人员不得少于三人。(监事会董事会人员可以不是投资人) 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指的是只有一个投资人出资成立的有限公司,但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一个人,公司的法人、执行董事与经理都以这一个投资人来担任,但公司制度里面还需要有一个监事人,公司法规定法定代表人不可以担任监事人,所以还得需要找一个人担任监事人,监事人可以只担任职务而不用出资。(注公司法规定一个人只能成立一家自己一个人投资的公司) 2、多人有限责任公司指的是公司由2-50个人出资成立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由投资人之一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可以任意人担任。监事人同样不可以法定代表人担任,但股东可以担任监事人,或者任意其它人都可以。 二、如何解决公司变更与债权债务问题 如果是公司的债务,不应随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导致债务主体的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后,债务人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个人不需要承担清偿义务,自然与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也无关。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的个人债务仍由其个人承担,公司不因其为法定代表人而提起清偿债务。 三、公司无财产是否可执行法人个人财产 首先要明确有个人财产的是法定代表人而不是法人。一般情况下公司无财产可以执行不能执行法定代表人的财产,因为法定代表人在一般情况下并不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但是如果存在下列情况的,则可以执行法定代表人的个人财产: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不能证明自己的财产独立于公司财产之外的。 2.属于合伙企业的。合伙企业法定代表人需要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企业无资产,可以执行其法人财产。 3.法定代表人在公司经营中存在过错导致企业产生损失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五条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第一百七十七条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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