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院起诉探望权有用吗 法院起诉探望权具备以下条件有用。 探望权的含义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1、如何起诉探视权 (1)起诉时间:在你知道她不让你探视孩子后2年内都可以。 (2)起诉方式:带起诉状到法院的立案庭。 (3)至于你探视的方式和时间:审理后根据你和孩子、她的情况来确定。 2、起诉探视权需要什么证据 1、存在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据。 2、扶养孩子的一方无理阻挠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