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法人可以是分公司的负责人吗? |
释义 | 分公司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所以分公司通常情况下只有负责人,在分公司违规运营的情况下,分公司的负责人和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要对直接追责。但是子公司是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我们通常所说的分公司法人代表其实就是分公司负责人,在分工公司的营业执照上来看说负责人跟总公司的法人代表可以是一个人。 因此,分公司没有法定代表人,只有负责人,分公司与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可以是同一人。 一、如何办理注册分公司 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设立分公司也需要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有: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等。 二、注册分公司需要哪些材料 注册分公司需要的材料包括:总公司三合一营业执照原件、总公司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总公司章程、总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签名复印件。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分公司负责人任职证明。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三证合一总公司加盖公章、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分公司负责人任职证明、实际营业场所的租赁协议、产权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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