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联合体投标是指两个或更多的独立投标人组成的合作联盟,以共同承担合同履约和风险的方式参与投标。联合体投标存在合同法、反垄断法、环境保护法等多个法律领域的法律风险。为避免法律风险,联合体投标应当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特别是分工协作、风险承担、利益分配等方面的重要内容。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联合体投标方应当在投标前达成书面协议,明确各方在投标、履行合同过程中的权利义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四十四条:禁止通过竞标垄断协议、联合竞标等限制竞争行为,被发现的将受到惩罚。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八十五条:联合体投标方应当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特别是在自然保护区等特殊区域内的建设项目。 综上所述,联合体投标是一种需要认真考虑和管理的投标方式,投标方应当充分了解法律规定和相关法律风险,加强内部协调和沟通,确保顺利合作、履约和法律合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