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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有什么
释义
    法律规定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一、刑事立案后可以撤案吗?
    刑事立案后可以撤案。撤案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哪些情形属于犯罪
    主要包括以下情形: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据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决定特赦。一经特赦,对罪犯不得再予追究。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应当撤销案件的情形是什么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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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19:3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