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有什么 |
释义 | 法律规定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一、刑事立案后可以撤案吗? 刑事立案后可以撤案。撤案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哪些情形属于犯罪 主要包括以下情形: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据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决定特赦。一经特赦,对罪犯不得再予追究。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应当撤销案件的情形是什么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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