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区路面上的车位归谁所有? |
释义 | 最近有朋友咨询小区路面上的车位有的是买房时就有的,有的是后来新增的车位,那这些车位的所有权是归谁呢? 小区路边上的车位分两种。 一种是经过规划的车位。《民法典》第275条第1款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根据该条规定,在建筑区划内经过规划的汽车车位,都是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出租等方式约定。实践中,该规划车位实际上归开发商所有,所以小区路面上经过规划的车位就不属于业主共有。 另一种是没有经过规划的车位。《民法典》第275条第2款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该条规定的是规划之外的车位归属,即小区路面上如果后期新增车位,这个新增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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