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执行继承遗嘱 |
释义 | 法律分析: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遗嘱的执行: (1)出示遗嘱,向有关人员公布遗嘱内容; (2)编制遗产清册,并予宣布; (3)继承人或其他人对遗嘱没有争议时,把遗产按遗嘱的要求进行处理。 一、财产怎么继承 财产继承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继承开始后,被继承人遗产依遗嘱指定的继承方式处理;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的顺序办理。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原则上是均等的。 二、什么情况下才是遗嘱无效的 1、遗嘱人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2、遗嘱内容不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立遗嘱人所立的遗嘱是在受胁迫、受欺骗或神志不清的情况下进行的;伪造的遗嘱;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3、基于财产处分上的原因而遗嘱无效。 (1)立遗嘱人生前已处分了遗嘱涉及的财产,导致遗嘱无效或部分无效。 (2)遗嘱处分的他人的财产导致遗嘱无效。 4、遗嘱违反法律强制性扶养义务而导致无效。 (1)遗嘱中未留特留份而导致遗嘱部分无效。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2)遗嘱没有给胎儿保留继承份额,导致遗嘱部分无效。 5、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抚养协议间冲突造成遗嘱无效。 6、遗产中的消极财产大于或等于积极财产,即债务清偿后无剩余财产,导致遗嘱无效。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三、房产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的区别 有如下区别: 1.概念不同。法定继承是指按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的继承。 遗嘱继承是指按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继承其遗产所进行的继承。 2.继承比例划分不同。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是根据所有法定继承人的情况和赡养扶养情况来确定的,遗嘱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是财产所有人在遗嘱中确定的。 3.继承人不同。遗嘱继承人必须是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而法定继承人不一定都是遗嘱继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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