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仲裁程序的时限是多久?是否可以延期? |
释义 | 法律分析:仲裁程序的时限取决于仲裁机构的规定,一般来说,仲裁程序应在6个月内完成。但在特殊情况下,仲裁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延长仲裁程序时限。延长时限的要求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仲裁机构提出,并得到仲裁机构的同意。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四十一条: 仲裁期限应当自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计算,一般不超过6个月。但由于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的,可以再延长6个月。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审判程序的各项期限,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一般为六个月。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审判机关决定,并向当事人通知。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用自己的原因拖延诉讼程序的,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法律后果。 总之,在仲裁程序中,及时向仲裁机构提出延期要求并经过同意,即可延长仲裁程序的时限。但若由于当事人自身原因拖延了程序,则需承担相应的费用和法律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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