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央对离岗乡村医有新政策有哪些有哪些嘛? |
释义 | 对在岗乡村医生参加养老保险并同时参加医疗保险,将按照“个人缴费与财政补助”相结合的原则,每年给予每人不超过1000元的补助(保险费缴纳金额不超过1000元的,按照保险费缴纳的实际金额进行补助;保险费缴纳金额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进行补助)。达到养老金领取条件后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再享受离岗乡村医生生活补助。 在缴费补助年限方面,《实施意见》要求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参照2021年的《雅安市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中“年满60周岁、累计缴满15年”的规定,即不超过15年。 在发放形式方面,缴费补助实行凭证报销制,即乡村医生在社保、医保经办机构参保并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后,凭当年度税务部门出具的缴费凭证到所在县(区)卫生健康部门申领补助,凡在原生产大队合作医疗站(卫生室)或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许可的村卫生室(含村改居的原村卫生室)从事医疗卫生服务的期限,可累计计算为服务年限。 超过半年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未满半年的不计算年限。中途离开村医岗位的年限不计算在内。服务年限为30年及以上的按30年计算。累计计算年限截止到年满60周岁。 村医岗位准入门槛将逐渐提高 在《医师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等有关医师考试和注册的条文中,除师承或确有专长中医医师人员没有明确学历要求外,其余的最低要求都是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者至少应当是医学相关专业专科学历。 第四十七条,国家鼓励在村医疗卫生机构中向村民提供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的乡村医生通过医学教育取得医学专业学历;鼓励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参加医师资格考试,依法取得医师资格。 法律依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 第二十三条 乡村医生在执业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进行一般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 (二)参与医学经验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 (三)参加业务培训和教育; (四)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五)获取报酬; (六)对当地的预防、保健、医疗工作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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