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分支机构是个人独资企业的一部分,其产生的民事责任应由个人独资企业承担。可见,可以设立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个人独资企业申请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场所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怎么办理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申请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场所证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分支机构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还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资产评估机构设立分支机构条件 拟设立分支机构的资产评估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取得资产评估资格三年以上,内部管理制度健全。 (2)有20名以上注册资产评估师,不包括拟转到分支机构执业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及已设立的其他分支机构的注册资产评估师。 (3)资产评估机构提出申请之日前三年评估业务收入合计不少于人民币1500万元。 (4)设立申请日前三年内未因评估执业行为受到行业自律惩戒或者行政处罚。 分支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6名以上注册资产评估师。 (2)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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