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共有财产的范围 |
释义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六)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七)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八)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一、夫妻离婚的共同财产怎么办 夫妻离婚的共同财产先由夫妻双方协议分配;如果协议不成的,当事人双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离婚共有财产怎么分 离婚的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