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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酒驾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原则是什么?
释义
    酒驾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酒后驾车在事故中的责任取决于驾驶员的具体交通违法行为。责任不是单纯的说酒驾就全责或多少比例。双方有过错的按比例分担责任,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无过错由机动车承担赔偿责任。如果酒驾造成人员重伤或负全责,则构成交通肇事罪。
    法律分析
    酒驾交通事故责任划分:酒后驾车在交通事故中的具体责任还要根据驾驶员在事故中的具体交通违法行为来确定,不是单纯的说酒驾就是全责或多少比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如果酒驾造成人员重伤或负全责,就构成交通肇事罪。
    拓展延伸
    酒驾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原则及其法律适用
    酒驾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原则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实践,对酒驾交通事故中各方当事人的责任进行划分和界定的准则。根据我国法律,酒驾属于严重违法行为,对于酒驾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主要考虑以下几个原则:一是酒驾者承担主要责任,因为酒驾行为直接导致事故发生;二是对于无酒驾行为的受害人,应给予适当的保护和补偿;三是对于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当事人,如超速、闯红灯等,应根据具体情况划分责任。根据法律适用原则,具体的责任划分还需考虑事故的具体情况、证据的充分性等因素。因此,在实际案件中,需要根据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综合判断,以确保公正、合理地划分酒驾交通事故责任。
    结语
    酒驾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实践对当事人责任进行界定的准则。根据我国法律,酒驾属于严重违法行为,对酒驾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主要考虑酒驾者的主要责任、对无酒驾行为的受害人的保护和补偿,以及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当事人的责任。具体责任划分需综合考虑事故情况和证据充分性。在实际案件中,应综合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进行判断,确保责任划分公正合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21修订):第二章 机动车驾驶证申请 第二节 申 请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二)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以及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四)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五)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
    (六)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七)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超员、超速、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构成犯罪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
    (八)因本款第四项以外的其他违反交通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九)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
    (十)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
    (十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发生负同等以上责任交通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未满十年的;
    (十二)三年内有代替他人参加机动车驾驶人考试行为的;
    (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有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八项行为之一的,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章 调 查 第三节 交通肇事逃逸查缉 第四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管辖区域和道路情况,制定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缉预案,并组织专门力量办理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发生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启动查缉预案,布置警力堵截,并通过全国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查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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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 11:4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