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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办案手记之律师首先是一名法官
释义
    作者:解得鹏律师
    前言:最近办理的几起认罪认罚刑事案件中,检察院没有建议适用缓刑,有的在庭审中明确说明当事人情节恶劣,不应当适用缓刑,当事人战战兢兢,我们律师信心满满,法院最终也都判决适用缓刑。为什么这样呢?因为我们基于法律、事实、证据、政策等像法官一样进行了中立的判断,律师首先是一名法官。
    法官是裁决案件的人。律师虽然不是法官,但首先应当是一名法官,首先以法官的中立的思维裁决案件,判断案件的结果。
    有这么几点理由:
    一、这是对自我能力的检验,对案件把握能力的检验。像法官一样判断的更准确、更中立,就需要对法律、案件事实、证据、裁判思维、量刑规范等熟悉、分析,通常先期判断和最后裁判结果相同或者相差不大,说明自我辩护、代理能力、把握案件的能力较强,反之需要再努力。
    二、这是辩护、代理策略修正完善的需要。辩护、代理的过程是对案件事实、法律法规越来越明晰的过程,像法官一样中立的判断,可以此为基准修改辩护、代理策略使案件向着有利于当事人合法权益最大化的方向发展。
    三、这是妥善设置当事人或者委托人结果预期的需要。当事人或者委托人在咨询或者委托时,绕不开这个问题“案件最终会有什么结果?”“能不能判缓刑?”,作为律师我们必须得有一个答案,我们不能承诺,我们无法承诺,但是又必须合理的向当事人、委托人阐释,像法官一样中立的判断出结果并结合适当的技巧表达出来,他们更容易接受,使得他们有信心同时又有风险意识。
    怎么做?法官考虑什么,我们律师就要考虑什么,甚至努力考虑的更多。
    一、熟悉案卷证据材料,这是中立判断的基础。“法庭上只有证据,没有事实。”客观事实一去不复返,法律事实就是案卷材料堆积而成,认真阅卷、熟悉案件证据材料、分析证据链条,得出一个较客观的“法律事实”是进行后续判断的基础。
    二、熟悉、挖掘法律规范,梳理有利、不利情节,创造有利情节。如何裁决、哪些是有利或者不利情节,在法律中都有规定。实践中分散在各种法律、司法解释、会议纪要中,法官也要研究,何况我们律师。根据规定,结合案件证据,梳理有利、不利情节,才能为下一步量刑计算、判决提供材料。
    三、熟悉量刑计算公式。从2008年8月最高法发布的《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到2020年11月两高三部《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家不断推进量刑规范化,防止“估堆”量刑,通过学习基本可以掌握,计算出大致的刑期。
    四、检索案例。我们国家幅员辽阔,各省、各市、各县情况不一,法院判决也存在同案不同判的情况。2020年7月31日最高法《关于统一法律适用加强类案检索的指导意见(试行)》开始试行,就是为了统一法律适用、同案同判。我们进行案例检索,可以心中有数,也可以给法官一个借鉴,避免过分离谱判决。
    五、熟悉国家政策,熟悉最高法政策。形势比人强,政策就是对目前形势下倾向性的处理意见,毕竟法律的稳定性总是跟不上快速变化的形势。目前对企业家、情节轻微的被告人适度从宽是普遍存在的情况。
    知行合一,坚持不懈的练习,可以使我们更好的把握案件结果,为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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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9 8:4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