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生产劣药罪的立案标准: 1、行为人生产、配制劣药的从而致使他人轻伤、重伤或死亡的,应予立案追诉; 2、因其生产劣药而他给他人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应予立案追诉。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十八条 [生产、销售劣药案(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生产(包括配制)、销售劣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人员轻伤、重伤或者死亡的; (二)其他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 本条规定的“劣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和按劣药论处的药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