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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执行和解协议书要法院盖章吗
释义
    执行和解协议,不可以作为起诉依据。如果被申请人没有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约定,法律已经明确给予申请执行人救济的渠道,要求法院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而没有必要费时、费力,占用司法资源再次向法院起诉,这符合节约司法资源的原则。
    一、失信被执行还能协商吗
    失信被执行不能协商。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二、民间借贷会上黑名单么
    民间借贷不一定会上黑名单。被执行人,也就是债务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等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此时才会上黑名单。
    三、被执行人会上黑名单吗
    被执行人不会上黑名单,只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才会上黑名单。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5、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未经过法院确认的执行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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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1 20:0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