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国务院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都属于国务院的组织机构。国务院直属机构主管国务院的某项专门业务,具有独立的行政管理职能。国务院组成部门包括各部、各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和审计署。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九十条 国务院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负责本部门的工作;召集和主持部务会议或者委员会会议、委务会议,讨论决定本部门工作的重大问题。 各部、各委员会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内,发布命令、指示和规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