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可以申请保护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我国暂时没有这块专门的法律法规。当生命受到威胁时可以报警。而申请人身安全保护裁定一般针对婚姻家里受到暴力的人员。 一、家庭暴力离婚时应该怎么举证 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在离婚损害赔偿中,是指行为人对配偶事实殴打等,造成比较严重后果的行为。司法实践中,法官一般会从行为次数、持续时间、伤情轻重等方面综合判断是否构成家庭暴力。当事人可以提交报警记录、处罚单、医院病历或者诊断证明、照片等证据用以证明家暴的存在。面对家庭暴力,受害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二、离婚后能不能申请人身保护令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人民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 婚内或者同居关系遭遇家庭暴力,都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若男女双方已经解除婚姻关系,不再同居,就不具备申请人身保护令的条件。 三、女儿已满14周岁离家出走父亲报警有用吗 成年人离家出走之后是可以进行报警的,人口失踪一般是24小时可以报案,失踪48小时立案。如果能够联系上的话,那么就不属于失踪。并且成年人有权利选择离家出走。因此,如果成年人在没有生命危险的情况下可以选择报警,但是警察不会受理。但如果对方有生命受到威胁的可能性或者是有受到侵害的可能性,那么警察会受理,不过前提是需要能拿出证据来证明事实的存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十七条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二)有具体的请求; (三)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 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第二十四条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 第二十五条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由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六条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以裁定形式作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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