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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过渡性养老金如何记发?
释义
    过渡性养老金的计发办法为:职工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乘以计发系数,再乘以职工视同缴费年限,其中我省确定的计发系数为1.3%,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计算比较复杂,我省规定的计算方法是:用职工本人91年退休时历年月平均标准工资除以相同年度就得到每一个职工的平均指
    过渡性养老金的计发办法为:职工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乘以计发系数,再乘以职工视同缴费年限,其中我省确定的计发系数为1.3%,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计算比较复杂,我省规定的计算方法是:用职工本人91年退休时历年月平均标准工资除以相同年度就得到每一个职工的平均指数,用平均指数乘以退休时上一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就得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计发过渡性养老金的同时,还要发给调节金,我省规定的调节金标准是每月50元左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
    三、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由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在理顺分配关系,加快个人收入工资化、工资货币化进程的基础上,逐步提高个人缴费比例。提高个人缴费比例的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职工工资增长等情况确定。为适应各地区的不同情况,对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提出两个实施办法,由地、市(不含县级市)提出选择意见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直辖市由市人民政府选择,均报劳动部备案。各地区还可以结合本地实际,对两个实施办法进行修改完善。
    四、为了保障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各地区应当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基本养老金可按当地职工上一年度平均工资增长率的一定比例进行调整,具体办法在国家政策指导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五、国家在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保障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的同时,鼓励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企业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后,可以在国家政策指导下,根据本单位经济效益情况,为职工建立补充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由企业和个人自主选择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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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1:5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