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交通事故伤亡法院判决后给五十万元左右,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一、打车祸官司需要哪些材料 1、民事起诉状,人民法院和每位被告各一份; 2、交通事故证据材料,主要包括: (1)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 (2)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3)用以证明交通费的正式票据; (4)受害人及近亲属的户籍证明,如受害人系农村户口,最好提供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证明; (5)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或者伤残的证明; (6)被扶养人与受害人系近亲属的证明,以及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证明; (7)其他证据材料,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 以上证据材料需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做相应增减,并按民事起诉状的份数提交给人民法院。 3、还需向人民法院提交原告身份证复印件或者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材料。 随着私家车的增多,我国目前交通事故的发生概率是比较大的,在事故发生之后,很多人会直接死亡。对于此类车祸死亡案件,家属一般是不能与肇事者通过协商确定赔偿金的,此时死亡家属可以委托律师书写诉状并起诉至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