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行贿人不正当利益的没收依据是怎么规定的 |
释义 | 对行贿人不正当利益的没收依据是,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没收的财物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刑法》 第六十四条 【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一、对不正当利益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1、一方取得财产上的利益。 2、他方受有损失。 3、取得利益与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4、利益取得没有法律上的依据。 二、行贿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行贿罪的立案标准是,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行贿罪定罪: (一)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二)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三)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四)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 (五)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 (六)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三、涉嫌行贿罪委托律师辩护的费用主要和哪些因素有关? 1)耗费的工作时间; 2)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3)办理法律事务所需律师人数和承办律师的业务能力; 4)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和所在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5)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6)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 7)办理案件所需的其他必要成本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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