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待遇与赔偿标准详细介绍 |
释义 | 工伤职工的医疗费用应在指定医疗机构就医,符合工伤保险规定的费用由保险基金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由单位支付,外地就医费用也可以报销。停工留薪期内,工伤职工的工资待遇不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需要护理时,单位负责支付护理费。根据伤残等级,工伤职工可以获得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工资标准计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也可获得。 法律分析 医疗费: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住院伙食补助费 1、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在临沂市区一般按12元/天。 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停工留薪期待遇(非法用工伤亡生活费)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原单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护理费 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如由受伤家属护理,用人单位应当承担护理费。 2、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8个月的本人工资;说明: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注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 1319,1319×60%=791元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结语 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工伤职工在治疗工伤时应选择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紧急情况下可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工伤治疗费用符合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非工伤引发的疾病治疗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住院期间,单位将按照本单位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放住院伙食补助费。停工留薪期内,工伤职工将保持原工资福利待遇,并由原单位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时,由单位负责,或由受伤家属护理,用人单位应承担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将根据个人工资情况进行计算。工伤职工可根据需要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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