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期间住院费用谁负责 |
释义 | 有购买保险的话是由保险公司负责,没有购买的,由公司直接支付。但实际操作中,一般是由个人先垫付,之后进行工伤鉴定。最后再向公司或者是保险公司来报销。 一、工伤住院费是由谁出? 工伤住院期间的各项费有购买保险的,是由保险公司负责,没有购买的,由公司直接支付。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二、工伤后遗症怎么处理 工伤后遗症按照工伤申报和赔偿。工伤后后遗症也是属于工伤的,如果工伤复发了,仍然可以按照工伤进行申报及处理,社保中心会处理报销和赔偿的问题。员工工伤后遗症可以要求公司和保险公司予以赔偿。在工伤鉴定之后,就可以按照鉴定的标准对赔偿数额进行计算。如果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可以直接由国家的工伤保险机构按照标准发放工伤保险的待遇。 三、平安保险工伤理赔流程 平安保险工伤理赔流程首先应该由单位在工伤事故发生当天或者是职业病确诊当天起十五天以内,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然后一个月之内到劳动局申请工伤鉴定。在职工的医疗终结或者是医疗期满以后劳动鉴定委员会会对其评残。工伤认定之后平安保险公司会根据伤残等级进行赔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一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第三十二条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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