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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普通合伙人财产份额继承后的法律效果是什么
释义
    一、普通合伙人财产份额继承后的法律效果是什么
    对合伙财产份额的继承,将产生两种不同的法律效果:
    第一、依据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的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继承人即去的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第二、继承人不愿意成为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合伙企业应当退还其依法继承的财产份额。
    《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二、退伙的法定条件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一)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三)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四)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五)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
    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三、有限合伙人的财产份额继承
    对于继承人来说,对于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继承,既可以直接继承合伙财产份额,参与合伙企业的运营,也可以选择拒绝继承,由合伙企业退还相应的财产份额。不论继承人是否继承,都要对企业之前的分债务负责。
    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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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2:5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