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法院会冻结公积金。被执行人未履行法院判决的,法院即可以冻结其住房公积金账户,暂停向其支付,防止被执行人转移财产。法院查封了公积金是没有办法提取的。只有拿到法院的解冻文书到公积金办理相关的解除程序才能够办理提取。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