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当兵派出所政审流程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审查实行三级政审,村、镇、县一级一级把关,然后由县公安局、人武部、征兵办等单位联审,审查结果将向社会张榜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审查包括:“三查”,查户口、查身份证、查毕业证;“三走访”,走访家庭、走访单位、走访学校;“六查清”,查清现实表现、查清年龄、查清文化程度、查清户籍、查清家庭成员、查清社会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十五条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按照兵役机关的安排在当年进行初次兵役登记。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兵役机关的安排,负责组织本单位和本行政区域的适龄男性公民进行初次兵役登记。初次兵役登记可以采取网络登记的方式进行,也可以到兵役登记站(点)现场登记。进行兵役登记,应当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第十六条 经过初次兵役登记的未服现役的公民,符合预备役条件的,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兵役机关可以根据需要,对其进行预备役登记。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