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征用土地纠纷的解决办法有: 1、对于征地的行为不服的可以采用行政诉讼手段。 2、对征地的决定不满的可以采用行政诉讼的手段。 3、没有按照补偿协议补偿的可以采用民事诉讼的方式。 4、没有按照补偿协议补偿的也可采用协商或者是调解的方式来解决。 5、征地部门在征地前可以组织听证会和座谈会。 认为其存在违法性或者不符合程序规定的,可以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确实认为不合理的,对该政府部门判决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并处罚金。 对于政府、用地单位甚至是村组织的拆迁征地方案和行为都不满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请求上级政府部分对该征地的行为进行审查。如果该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和程序的,可以撤销该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土地的,建设单位原则上应当一次申请,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确需分期建设的项目,可以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的方案,分期申请建设用地,分期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建设过程中用地范围确需调整的,应当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农用地转用涉及征收土地的,还应当依法办理征收土地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