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怎么处理
释义
    一、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怎么处理
    1、检察院认为监外执行不当的,按以下情形处理:
    (1)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以内,向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提出纠正意见。
    (2)下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立即层报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的同级人民检察院,由其决定是否向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提出纠正意见。
    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六百三十二条
    二、监外执行有哪些条件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监外执行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只要具备以下任何一种条件,就可以申请暂于监外执行:
    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需要注意的是,这种严重疾病不能是自残自伤的罪犯,而且如果保外就医时可能有社会危险性,则不得保外就医。
    2、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
    3、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
    此外,对于第一种情况,即罪犯犯有严重疾病的情况,需要由医院开具证明文件,此文件的开具单位必须是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通过对这些证明文件的审批通过,方可交予监外执行。当发现被保外就医的罪犯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或者严重违反有关保外就医规定的,还应当及时收监执行。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5 16:5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