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叛卖假证判几年案例? |
释义 | 律师分析: 2017年8月至2019年4月期间,程某在宜昌市伍家岗区某小区家中,使用电脑、打印机等工具伪造并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伪造并买卖身份证件。2019年4月10日,公安机关在程某家中搜查并扣押程某伪造的国家机关印模190个、事业单位印模457个、企业、公司印模31个、人民团体印模24个;伪造的结婚证1本、伪造的离婚证3本;伪造的驾驶证6本;伪造的身份证3个;伪造的公司印章1个;伪造的国家机关印章4个。 伍家岗区法院经审理认为: 程某违反法律规定,伪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伪造、买卖身份证件,影响了国家机关和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管理秩序和信誉,其行为已构成伪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伪造、买卖身份证件罪,公诉机关的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 综上所述,被告人程某犯伪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被告人程某犯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被告人程某犯伪造、买卖身份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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